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清明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清明假期将至,时值深圳汛期,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的假期,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放假前要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冒险涉水、过河、过桥,不到水边玩耍、不私自下水游泳;外出注意交通安全,扫墓、祭祖等活动要远离危险山体并做好安全措施,要谨慎使用明火,防止引发森林火灾;注意饮食安全和个人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不洁食物,外出就餐谨防食物中毒;独自在家的时间注意居家安全,防火防盗,注意用电安全。
二是请安全主任告知班主任在校讯通和qq群中提醒学生家长全家出行时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谨慎行车,确保交通安全;提醒家长在出行时看护好学生并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溺水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
二是做好防范雷雨大风等气象灾害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对校园校舍、围墙、地基及周边山体等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加固整改;
三是师生外出集体活动要按程序报备报批,健全活动组织和应急预案;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假日期间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
如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区教育局值班电话:82918360传真:82918365
福田区教育局
2016年4月1日